
为寻刺激
在马路上“S型”骑车
俗称“蛇形走位”
简直是在用生命开玩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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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详情
近日,阳江交警在网络视频巡查时发现:4名青少年共同挤上一辆电动摩托车,并在路上呈S型行驶,且均未佩戴安全头盔。一旦发生交通事故,后果不堪设想。

根据视频画面,阳江交警迅速锁定涉事车辆和人员。随后,民警依法将4名当事人及其家长一同传唤至大队接受处理。

经了解,该电动摩托车是驾驶人向朋友所借。4名青少年为寻求刺激,不顾安全,硬挤在同一辆摩托车上。经查,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、未佩戴安全头盔、故意遮挡号牌、超员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;其余3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。最后,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上述4名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罚。
法律链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
第十一条规定: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,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,放置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,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。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、完整,不得故意遮挡、污损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、扣留机动车号牌。
第十九条规定:驾驶机动车,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。
第四十九条规定: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,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。
第五十一条规定:机动车行驶时,驾驶人、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,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。

▲一男子在马路上S型走位骑行摩托车,与小车发生碰撞后摔倒。

▲一高中生在马路上S型走位骑行电动车,被迎面而来的小车撞翻。

青少年心智不成熟
对危险认知不够
法律意识薄弱
为追求刺激
在马路上“炫技”的行为
极易发生事故
请广大驾驶人要注意

01.骑车必须够龄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: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;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

▲未满16周岁的学生骑电动车载人发生碰撞事故。
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第十二条中关于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年龄规定:申请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、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,在18周岁以上。少年儿童对车辆的操作性、控制力较弱,无法判断复杂的道路交通情况。

▲学生驾驶摩托车载人与大货车相撞。
2.要佩戴安全头盔
头部是人体最脆弱、最容易受伤害的部位,而安全头盔是保命神器,因此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定要佩戴好头盔再骑车上马路。

3.不违法载人
普通二轮摩托车、电动摩托车除驾驶人外,有固定座位的再核定乘坐1人,摩托车后座不得乘坐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;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,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,可以附载一名身高一点二米以下儿童。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。

4.不得遮挡号牌
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、完整,不得故意遮挡、污损。

广东交警提醒
驾驶摩托车上路
务必依规守法
必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摩托车驾驶证
不得超员驾驶
驾驶人及乘车人都需
正确佩戴安全头盔
按规骑行,平安回家!
最后,暑假临近
请未成年的同学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
也请家长们看管好孩子们
谨防意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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